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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集团推行“四优先”让军人出行更加便利
文章来源:集团党委办公室、宣传部发布时间:2018-10-30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交通运输行业“暖兵心”活动,交通集团积极响应市委书记李鸿忠提出的交通出行方面军人依法优先的指示,为依法保障军人交通出行提供优先便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七条等都明确规定,现役军人、残疾军人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汽车以及民航班机。此外,《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防交通条例》《总后勤部、铁道部关于军人乘车购买团体、零星客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规条文,也都明确规定了军人在出行过程中享有的优先权利。可以说,“军人依法优先”,于法有据,是合法权益。

  目前交通集团所属十一家客运站分别为:市内:西站客运站、天环客运站、红桥客运站、津宇客运站、王顶堤客运站、通莎客运站;滨海新区:滨海客运站、大港客运站、大港油田站、汉沽客运站;宝坻区:宝坻客运站。

  集团所属客运站大力推行现役军人购票优先、进站优先、候车优先、乘车优先的“四优先”做法,集团所辖客运站均设立了军人依法优先售票窗口和检票通道。其中红桥客运站、天环客运站、宝坻客运站、通莎客运站增设了军人依法优先候车区;西站客运站、红桥客运站、汉沽客运站、天环客运站、宝坻客运站、塘沽客运站增加了服务台军人依法优先功能。交通集团一定响应市委、市政府、交通运输委领导指示,依法合规确保把军人依法优先的政策运用好、落实好,提升官兵获得感、认同感、荣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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