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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航道工程处 |
文章来源:财务管理部发布时间:2024-09-13 |
天津市航道工程处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1 一、主要职责 1 二、机构设置 1 四、支出决算表 2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10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航道工程处主要职责是航道维护性疏浚,航道清障、勘测、整治。河口、海口防汛清淤以及海河搜救抢险、燃油补给、废油水回收等。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航道工程处内设17个职能处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航道工程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天津市航道工程处。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1.天津市航道工程处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航道工程处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2,804,364.00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331,238.59元,下降5.52%,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人员经费相对减少;日常公用经费预算编报更加合理、规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航道工程处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2,804,364.00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1,331,238.59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人员经费相对减少;日常公用经费预算编报更加合理、规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390,785.63元,占89.42%; 事业收入2,413,578.37元,占10.5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航道工程处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2,804,364.00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1,331,238.59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人员经费相对减少;日常公用经费预算编报更加合理、规范。 其中:基本支出22,804,364.00元,占100.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航道工程处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0,390,785.63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39,477.37元,下降1.64%,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人员经费相对减少;日常公用经费预算编报更加合理、规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航道工程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0,390,785.6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42%,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39,477.37元,下降1.64%,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人员经费相对减少;日常公用经费预算编报更加合理、规范。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90,785.63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三)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392,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390,785.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62,000元,支出决算为2,36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等,主要原因是预算、决算编报更加合理、规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年初预算为1,181,000元,支出决算为1,18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等,主要原因是预算、决算编报更加合理、规范。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类)年初预算为1,099,000元,支出决算为1,099,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等,主要原因是预算、决算编报更加合理、规范。 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航道维护(项)年初预算为14,975,000元,支出决算为14,973,785.63元,完成预算的99.9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开支。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航道工程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20,390,785.63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339,477.37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人员经费相对减少;日常公用经费预算编报更加合理、规范。其中: 人员经费19,102,000.0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1,288,785.63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专用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航道工程处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航道工程处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31,000.00元,支出决算31,000.00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完成预算的100.0%;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因公出国(境)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1,000.00元,支出决算31,00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完成预算的100.0%;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1,000.00元,支出决算31,00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完成预算的100.0%;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接待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接待费。 2023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航道工程处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航道工程处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492.9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492.94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津市航道工程处共有车辆1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6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公务用车、生产用车。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4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天津市航道工程处2023年度没有项目支出,无需开展部门评价。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航道工程处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3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航道维护费。反映内河航道整治、维护方面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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